202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先后发布营商环境4.0版改革新政。
2020年10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被国务院确立为首批试点营商环境城市。
2022年初,首批试点营商环境城市陆续发布或计划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的6.0版政策。
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195条任务举措。
1月30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联合发布《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聚焦4大方面51项改革任务。
2月14日,深圳市市长覃伟中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23年将“推出营商环境6.0版改革措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志端对新京报新京智库表示,过去的营商环境改革针对的是一些规定动作,比如“脸难看,门难进”问题、“一次性告知”等,就是营商环境4.0版本以前的事儿,也被称为营商环境改革的上半场。
“进入5.0版本,也就是进入了营商环境改革的下半场。”许志端说。下半场就是到了啃硬骨头,解决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也就是进入了营商环境改革的深水区;或者是与城市产业特色挂钩,进行营商环境的定制化、个性化创新。
6.0版本“发力点集中”
首批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发布的这些6.0版措施,相比过往的又有何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楠迪扬告诉新京报新京智库,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为“乙类乙管”后,营商环境新政出台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传递市场发展的积极信号,“你能不能给企业一个稳定的预期,增强信心的信号”。
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重大项目的开工或重启。例如北京,2023年春节后的第一个上班周,北京市发改委即公开披露,2023年第一批共50个重大项目已集中开工,总投资约486亿元,力保一季度投资开好局,发挥重大项目对北京市投资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上海、重庆、广州、深圳和杭州也均有类似重点项目安排计划公布。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有191项,涉及总投资约1.7万亿元。其中,2023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15项,建成项目26项,全年计划完成投资超过2150亿元,比2022年计划数增长7.5%。
重庆有354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3194亿元;广州有647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588亿元;深圳有841个,总投资约3.6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13.5亿元;杭州有858个,计划投资2060.9亿元。
张楠迪扬介绍,因为这些重大项目,试点城市在营商环境新政的发力点也将全力保障解决项目推进,解决项目审批政务服务进程中的政策障碍、政策壁垒。可以说,这个也是在经历三年疫情之后的一个重点。
北京甚至直接将“清理隐性壁垒”作为政策文件的标题予以发布。
2023年是我国经济复苏的一个关键“时间窗”。张楠迪扬表示,相比此前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今年有一个比较典型的变化,就是集中发力点非常明确。
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特邀专家、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宋林霖告诉新京报新京智库,相比疫情前或期间出台的一些营商环境政策或条例,“乙类乙管”阶段营商环境政策实现了由环境适应型政策向发展促进型政策的转变。因为在疫情期间,营商环境政策更多发挥“兜底功能”,主要聚焦企业的纾困解难、提振企业家信心。
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2月5日印发的《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提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和加力稳就业保民生4大项12小项的措施。
202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于3月、5月和9月出台三次助企纾困措施,也被分别称为上海助企纾困“21条”“50条”和“22条”。2023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再次出台助企纾困措施。
宋林霖认为,概括而言,后疫情时代首批营商环境试点城市的营商环境政策概括起来说有三个特点,即系统性增强、创新性显著和精准度提升。
以系统性增强为例。宋林霖介绍,这主要表现为更加关注政府治理的系统化集成改革,发挥营商环境的综合性优势。如上海今年发布的6.0版营商环境政策即明确提出,要构建线上线下全面融合的“泛在可及”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体系化服务企业模式,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环境等方面出发,着力强化集成创新。
6.0版的改革举措需更精准
营商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对于首批营商环境试点城市而言,因为有了此前的改革基础,也进入到了查漏补缺的6.0时代。
新京智库在对多地企业的调研过程中,有企业人士反映,这两年来营商环境确实有较大改善,城市的营商环境总体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政府部门仍存在“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简单粗暴”现象,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缺乏市场意识,观念陈旧落后”,需要“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些地方的行政审批工作仍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琐”问题,政府政务服务中的“招商中存在‘无序竞争’问题”。他们呼吁“提高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持续督查问责”“相关部门在媒体公开回复咨询”。
许志端解释,这就是一些城市在进入营商环境改革下半场所需要面对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不再聚焦于表面的便利化,而是需要地方政府思考如何让数据在底层打通。比如水电气缴费,能不能让企业、让公众不再交水费到一个部门,交电费又到一个部门,而是让企业和公众就一个端口就实现缴纳这三样费用?
目前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或将很快得到解决。
例如,《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在今年2月7日的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按照“三审制”规定,《条例(草案)》即已进入了表决期,即将发布。
该《条例(草案)》对标国际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务求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问题。例如,在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加大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的拓展应用和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迁移,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等难点问题上,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等。
通过对企业诉求的了解和营商环境政策的接触和观察,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李志起对新京报新京智库表示,大家对疫后的营商环境政策会有更多、更高的期待。
过去,营商环境改革的重点在于办事效率是否得到提升,办事成本是否降低,是否解决了一些工具层面的问题。现在,企业更关注的是解决一些老大难的问题,如融资难、市场的公正待遇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政策制定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李志起说。
此外,李志起认为,营商环境的一些新措施也需更有利于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要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在一些“卡脖子”领域;真正创造出一个改革“特区”,给企业家提供他们更加盼望的,急需的政策举措。就此而言,“疫后推出的营商环境改革措施,需要满足更高的要求,也要更加精准,而且及时有效”。(肖隆平)